导读:英搏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英搏尔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丹丹 | 联系电话:010-6321075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杭立俊 | 联系电话:010-6321075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按月查询英搏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列席股东会0次、董事会0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时,英搏尔会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英搏尔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于2026年底或2027年初进行年度现场检查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0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保荐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务工作底稿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于年度现场检查时同步开展培训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2026年1-6月,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生产基地技术 | 向公司了解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原因,后续将持续关注项目实施进展及效益情况,督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实际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期。根据公告文件,该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系受到市场竞争、客户需求未达预期及客户年降的影响。 | 促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改善经营成果,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6、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及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相关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作出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作出的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厂房不用于对外出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丹丹杭立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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