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43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天博智能”,扩位简称为“天博智能科技”,股票代码为“60344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2.65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4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96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11,368.50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6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431.6837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8.3163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2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759246%。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8月28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6年8月21日(T-3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9月1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 类型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1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 750,037 | 2.50% | 46,989,818.05 | 12 |
| 2 |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 750,037 | 2.50% | 46,989,818.05 | 12 | |
| 3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0,037 | 2.50% | 46,989,818.05 | 12 | |
| 4 |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 750,037 | 2.50% | 46,989,818.05 | 12 | |
| 5 |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 750,037 | 2.50% | 46,989,818.05 | 12 | |
| 6 | 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 750,037 | 2.50% | 46,989,818.05 | 12 | |
| 7 | 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9,737 | 2.50% | 46,971,023.05 | 12 | |
| 8-1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 375,023 | 1.25% | 23,495,190.95 | 12 |
| 8-2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 | 255,012 | 0.85% | 15,976,501.80 | 12 | |
| 8-3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六零零四组合 | 120,006 | 0.40% | 7,518,375.90 | 12 | |
| 合计 | 6,000,000 | 20.00% | 375,900,000.00 | - |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9,109,068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197,183,110.20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90,932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5,696,889.80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8月28日(T+2日)结束。经核查确认,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2026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网下投资者自查有关情况的通知》中被暂停配售对象主板权限,其合计初始配售数量为770股。该部分股票视为无效认购,本次发行最终不予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78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证券账户 | 初步配售股数(股) | 无限售期配售数量 (股) | 有限售期配售数量 (股) |
| 1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资产-丰裕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B883660434 | 261 | 234 | 27 |
| 2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资产-低碳新经济产业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B883794788 | 509 | 458 | 51 |
| 合计 | 770 | 692 | 78 | |||
除不具备配售资格的配售对象外,其余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情况如下: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4,799,230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300,671,759.5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83,163股,约占网下发
行总量的10.07%,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中因部分网下配售对象不具备配售资格而最终不予配售的股份、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91,702股,包销金额为5,745,130.3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38%,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31%。
2026年9月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尚未收取的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775.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7,236.08万元;
2、审计和验资费用:1,120.00万元;
3、律师费用:754.7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88.68万元;
5、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75.69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051607、010-56051604
发行人: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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