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贵州燃气: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导读:贵州燃气: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的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 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和审阅机构;

4、公司聘请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5、公司聘请北京京鲁聚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贵州页岩气的页岩气储量 复核评估服务。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交易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