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盛德鑫泰:关于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孙公司江西省锐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锐美”)因前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拟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9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经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股东会决议,同意为江西锐美9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省锐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C3D56P9U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1333号
5、法定代表人:周文庆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7日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财务指标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总资产 | 73,310,003.14 | 106,192,125.06 |
| 净资产 | 23,370,890.07 | 22,374,295.17 |
| 财务指标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0,670,570.75 | 86,748,062.37 |
| 营业利润 | 662,448.97 | 7,695,632.01 |
| 净利润 | 996,594.90 | 6,415,360.47 |
10、公司持有江苏锐美68%的股权,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锐美”)为江苏锐美全资子公司,广州锐美持有江西锐美100%的股权,江西锐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西省锐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西锐美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5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8,896.52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4%。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3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其他
1.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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