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晨光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证券简称:晨光新材公告编号:2026-04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0,442,1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4.373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丁洁、刘国华、陆建平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200,188,788 | 99.8736 | 206,355 | 0.1029 | 47,000 | 0.0235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选举丁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9,832,003 | 99.6956 | 是 |
| 2.02 | 选举梁秋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9,848,853 | 99.7040 | 是 |
| 2.03 | 选举葛利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9,834,021 | 99.6966 | 是 |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选举杨平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9,834,123 | 99.6966 | 是 |
| 3.02 | 选举熊玉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9,824,416 | 99.6918 | 是 |
| 3.03 | 选举黄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9,848,654 | 99.7039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 393,338 | 60.8229 | 206,355 | 31.9092 | 47,000 | 7.2679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选举丁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6,553 | 5.6522 | 是 |
| 2.02 | 选举梁秋鸿先生为第 | 53,403 | 8.2578 | 是 |
|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葛利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8,571 | 5.9643 | 是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选举杨平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8,673 | 5.9801 | 是 |
| 3.02 | 选举熊玉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8,966 | 4.4790 | 是 |
| 3.03 | 选举黄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3,204 | 8.2270 | 是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强、马靖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