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导读: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泰达环保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关于泰达环保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 认为泰达环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 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20 亿元),一次发行或分期发 行,具体以发行时为准;

(四)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具体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资金用途: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用途;

(七)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票面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八)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九)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高效地推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 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 公司债券具体的发行方案,修订以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具体的发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实际注册及单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承销商、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 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 宜;

(二)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公司债券发布有新规定和政策,根据新政策对 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申请文件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以及挂牌转 让、信息披露等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所必须的手续和工作;

(五)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泰达环保公司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 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泰达环保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发行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泰达环保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 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9 月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