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合纵:关于收到法院通知书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通知书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165,843,933.94元
4.处置标的:公司持有的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5.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股权评估、司法拍卖后续流程及结果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审慎判断,本案最终会计处理及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涉案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时公司名称为 “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根据《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湖 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负有特定条件 下的股权回购义务。公司未如期履行回购义务,2025年6月,浙江华友钴业股份 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
二、通知书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 浙04执332号之一),因申请执行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合同纠纷 一案,法院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拟对财产保全阶段已冻结的公司持有的湖
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认缴出资10000 万元)启动司法处置程 序。评估有关事项如下:
1.鉴于股权价值的非标性特征,缺乏市场价值锚定,法院拟依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采取委托评估方 式确定案涉股权的处置参考价,并据此确定起拍价,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进行;
2.双方当事人可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按评 估专业领域和评估机构的执业范围建立有名单分库,在分库下根据行政区划设有 省、市两级名单子库)中协商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顺序,并书面提交法院;
3.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期限内协商不成,法院将采取摇号方式在名单分 库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名单子库中随机确定三家评估机构以及顺序,或根据双方当 事人一致要求在同一名单子库中随机确定。
三、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本次股权司法处置通知后,高度重视本次强制执行案件,已安排专 项工作人员全程跟进案件评估、机构选定、司法拍卖等全流程执行工作。公司将 持续与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保持沟通,积极推进债务协商、执行和解等相关工 作,最大限度化解案涉股权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踪本案司法评估、网络拍卖、流拍降价、二次处置、执行 中止、执行终结等全部后续进展,若案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 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案涉股权最终处置结果,规范完成后续会 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属 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若案涉股权最终被司法拍卖处置,公司将丧失对该子 公司的控制权,将对公司对外投资布局、整体资产结构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可能
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产生相应影响。
目前本次股权司法处置尚处于评估筹备阶段,后续存在评估价格调整、拍卖 成交、流拍降价、二次处置、执行中止、执行和解等多种情形,案涉股权最终处 置结果、成交对价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财务数据的 最终影响,以股权最终处置结果及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数据为准。
公司将持续推进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6)浙04执332号之一)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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