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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导读:新特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800 万元(含),其中自 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 万元(含),超募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1,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23.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8 月4 日、2026 年8 月5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1)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107,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成交的最低价 格为15.40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5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659,65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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