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创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680证券简称:今创集团公告编号:
2026-037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已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含本次)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9,960.00万元 | 3,000.00万元 | 是 | 否 |
| 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 | 10,116.00万元 | 0.00万元 | 是 | 否 |
注: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共计为8,159.77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万元) | 43,076.00 |
| 对外担保总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56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年
月,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矿起重”)、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创车辆”)办理授信业务而与建设银行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3,960万元、6,516万元;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常矿起重、今创车辆与兴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3,600万元。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客户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2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公司预计为常矿起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300万元,为今创车辆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4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732248685T | ||
| 成立时间 | 2001年10月18日 | ||
| 注册地 |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路18-2号 | ||
| 注册资本 | 21,2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48,294.78 | 49,185.48 |
| 负债总额 | 32,972.97 | 36,432.82 |
| 资产净额 | 15,321.81 | 12,752.66 |
| 营业收入 | 14,971.74 | 21,003.04 |
| 净利润 | 2,569.15 | 813.28 |
2、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 | ||
| 法定代表人 | 胡丽敏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6627045763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6月7日 | ||
| 注册地 |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今创国际工业园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柴油电力机车及配件、工矿电机车及配件、内燃机车及配件、矿车成套设备、防爆电机车及零配件测试设备专用工具、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配件、蓄电池叉车及配件、轨道作业车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4,908.20 | 40,544.59 | |
| 负债总额 | 20,551.21 | 27,245.37 | |
| 资产净额 | 14,356.99 | 13,299.21 | |
| 营业收入 | 7,784.48 | 19,278.11 | |
| 净利润 | 1,057.78 | 2,671.09 |
(二)被担保人信用情况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常矿起重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3、债务人: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金额:最高限额3,960万元
6、保证期限:主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8月11日至2029年8月11日期间签订)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二)公司为今创车辆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3、债务人: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金额:最高限额6,516万元
6、保证期限:主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8月11日至2029年8月11日期间签订)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三)公司为常矿起重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3、债务人: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金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
6、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8月14日至2027年7月12日止。
7、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公司为今创车辆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3、债务人: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金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3,600万元)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
6、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8月14日至2027年7月12日止。
7、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满足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3,0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7.56%,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72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94%。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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