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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导读:科泰电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 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8 月21 日至2026 年8 月3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拟激励对象或其信息 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的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接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6、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中不 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前述外籍员工 目前是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技术、业务和经营发展起到重要作 用。本次对公司部分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上述外籍员工纳为此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4、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 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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