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利民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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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股票简称:利民股份公告编号:2026-05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4,216,110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8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5,839,624股变更为471,623,514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8月31日办理完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方案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2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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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为“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2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053,700股,最高成交价为8.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9元/股,交易总金额100,001,505.5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成交总金额、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的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16,11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申请。本次实际注销已回购股份数量4,216,110股,相关的实际回购注销金额30,000,451.66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股份注销工作已于2026年8月31日完成。
三、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40,018,080 | 8.41 | - | 40,018,080 | 0.09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5,821,544 | 91.59 | -4,216,110 | 431,605,434 | 0.92 |
| 三、总股本 | 475,839,624 | 100.00 | -4,216,110 | 471,623,51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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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偿付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六、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出具的《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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