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联域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26证券简称:联域股份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2.本次担保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时,上述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智能”)、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进出口”)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分别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域智能、广东进出口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三、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批准担保额度 | 本次新签担保合同金额 | 本次新签担保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前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 | 本次担保后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 | 截至目前可用担保额度 |
| 联域股份 | 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 | 60,000 | 11,000 | 9.01% | 否 | 10,600 | 14,600 | 45,400 |
| 联域股份 | 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30,000 | 12,000 | 9.83% | 否 | 7,000 | 16,000 | 14,000 |
| 联域股份 | 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 | 30,000 | - | - | - | 27,500 | 27,500 | 2,500 |
| 联域股份 | 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 | 100% | 30,000 | - | - | - | 0 | 0 | 30,000 |
| 联域股份 | 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30,000 | - | - | - | 0 | 0 | 30,000 |
| 合计 | 180,000 | 23,000 | 18.85% | - | 45,100 | 58,100 | 121,900 | ||
注:本次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续保或增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3,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2021-12-16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4、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A栋2-5层、A栋7-8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54,910.81 | 58,922.96 |
| 总负债 | 22,139.85 | 25,313.52 |
| 净资产 | 32,770.96 | 33,609.45 |
| 资产负债率 | 40.32% | 42.96%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9,340.72 | 27,943.30 |
| 利润总额 | 106.68 | 646.34 |
| 净利润 | 743.43 | 820.65 |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2024-07-19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4、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A栋1层、6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40,690.34 | 37,050.17 |
| 总负债 | 39,716.47 | 35,933.28 |
| 净资产 | 973.87 | 1,116.90 |
| 资产负债率 | 97.61% | 96.99%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8,501.18 | 20,384.60 |
| 利润总额 | 281.59 | 190.71 |
| 净利润 | 211.19 | 143.03 |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6、保证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止。
7、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
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8、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7、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
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为18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49%。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为58,1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6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兴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兴业银行《额度授信合同》;
(三)招商银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四)招商银行《授信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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