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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导读:鼎龙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 民币128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 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0)。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628,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75.44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72.07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5,943,615.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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