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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导读:至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第五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以2026 年9 月1 日为授予日,以24.32 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216 名激励对象授予1,75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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