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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导读:奥瑞德: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 持股5%以上股东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21%。

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股东左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淑霞合计持 有公司的股份数为109,471,715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19%下降至3.98%,不再是公司 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司法变卖买受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规定,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司法变卖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 年6 月27 日、2026 年8 月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6 年7 月12 日10:00 时起至2026 年9 月10 日10:00 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20,000,000 股公司股 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于2026 年7 月15 日10:00 时起至2026 年9 月13 日10:00 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40,800,000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 限售股)。

2026 年8 月14 日至8 月17 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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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持有的20,000,000 股公司限售股,由汪飞燕以最高应价胜出;左洪波持有的 40,800,000 股公司限售股,由魏巍以最高应价胜出。

二、本次司法变卖过户情况

2026 年9 月1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获悉, 本次被司法变卖的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已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 为限售股。公司原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 诺,因原控股股东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就业绩补偿纠纷事项提起诉讼,诉讼已 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11 月9 日、2024 年6 月14 日、2025 年1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80)及《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临2025-001)。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民终274 号终审判决, 左洪波、褚淑霞夫妇首先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应补偿 股份数已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二位的业绩补偿尚未 履行完毕。本次变卖的买受人应按其受让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 义务,本次变卖涉及股份限售锁定期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关于推动业绩补偿工作暨审议业绩补 偿方案的议案》,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左洪波、褚淑霞原持有限售股的股东,按其所持 全部限售股的股份数为基础,向上市公司足额履行现金补偿后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其持 有的限售股解除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

2、本次变卖的买受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规定,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股东左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淑霞合计持 有公司的股份数为109,471,715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19%下降至3.98%,不再是公司 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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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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