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申通地铁:关于转让申通金浦一期基金部分份额的进展公告
编号:临2026-039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申通金浦一期基金部分份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地铁”)于 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转让申通金浦一期 基金部分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申 通金浦一期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通 金浦一期基金”)7500万元未实缴份额。详见公司“关于拟转让申通金浦 一期基金部分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经评估,以2026 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基于申通金浦一期基 金的《合伙协议》及《合伙人决议》,公司所持有的申通金浦一期基金 7500 万元未实缴份额评估值为1875 元。该评估值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 备案程序。2026 年8 月13 日,公司持有的申通金浦一期基金7500 万元 未实缴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已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 简称“股交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21.22 万元。本次交 易所产生的审计服务费、资产评估费、挂牌相关配套费用(含审核费、交
易服务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前述各项费用已统一纳入本次挂牌成 交价内。挂牌起始日期为2026 年8 月13 日,信息披露期为5 个交易日 (含挂牌当日),若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延迟信息披露期限。普 通合伙人上海申通金浦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同意本次份额转让事 项。转让方已将本次挂牌转让事项通知基金其他合伙人。详见公司关于 转让申通金浦一期基金部分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挂牌结果
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共征集到1 个意向受让方,为中交(郴州)郴 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6 年8 月21 日,意向受让方参与股交中心组 织的竞价程序并报价。截至2026 年8 月24 日,申通金浦一期基金其他 有限合伙人均同意标的份额转让事项并放弃对本次转让标的份额的全 部优先购买权及相关一切优先权利。根据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确定 中交(郴州)郴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标的份额受让方,交易价格为 21.22 万元。
(二)合同签署
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与中交(郴州)郴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 署了标的份额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交(郴州)郴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申通金浦一期基金7500 万元认缴未出资份额
3、转让价格:人民币21.22 万元
4、资金结算与权属变更:
乙方应一次性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21.22 万元交纳至股交中心指定资金结算银行账户。甲、乙双方应在交易价款 汇入股交中心账户次日起60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相 关事宜(因权属变更有权机构的原因,可视情延长办理时间)。权属变更 完成、甲方提交申请并经确认后,股交中心完成份额及资金的清算交收。
5、合同生效条件: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关批准后 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交易规定程序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交易流程继续推进本次基金份额转让事项, 并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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