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共进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118证券简称:共进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67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 | 70,000万元 | 3.90亿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 32.66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4.6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同维”)
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近日,公司、海宁同维及相关合作方分别签署了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海宁同维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签署《担保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协议》”),公司为海宁同维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合计最高债权额将人民币3,000万元调整至30,000万元;
2、公司、海宁同维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签署《担保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担保协议》”),公司为海宁同维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合计最高债权额将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至4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32.66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海宁同维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担保授权事项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海宁同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MA2LBQPY83 |
| 成立时间 | 2021年9月16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海北路1038,1040号G栋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21,671,378.01 | 718,955,555.82 | |
| 负债总额 | 1,142,767,139.45 | 745,241,070.67 | |
| 资产净额 | -21,095,761.44 | -26,285,514.85 | |
| 营业收入 | 2,326,882,585.82 | 3,615,428,543.02 | |
| 净利润 | 5,189,753.41 | -34,992,178.29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海宁同维、深南电路)
甲方(债权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保证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丙方(被保证人、债务人):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了《担保协议》,现因担保额度调整,甲、乙、丙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1、乙方就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对甲方所形成
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RMB300,000,000元)】,被担保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所有款项的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RMB300,00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债权,乙方有权拒绝承担。
2、本协议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前30日如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则自动延长1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二)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海宁同维、生益电子)
甲方(债权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被保证人、债务人):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本金及利息。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由人民币【肆仟万元整(RMB4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肆亿元整(RMB400,00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债权,丙方有权拒绝承担。
3、本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产品的交付、质量、售后等事项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26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32.66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6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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