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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佳A: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暨距离公司股票停牌尚余2个交易日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ST康佳A: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暨距离公司股票停牌尚余2个交易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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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暨距离公司股票停牌 尚余2 个交易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若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事项的议案》,无论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中《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 会上对《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 股东)在内的,除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创”) 及合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贸公司”)以外的,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全体A 股和B 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均享有 现金选择权。

2、若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的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不能通过《关 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所有公司股东将不能 获得现金选择权。

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终止上市相关 的议案,并于2026 年8 月28 日披露了《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8),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6 年8 月28 日开市起复牌。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 保护机制。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 东会上对《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 的股东)在内的,除磐石润创及合贸公司以外的,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A 股和B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

除外)。

本次终止上市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终止上市(包括异议股东及其他股 东保护机制)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且需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终止上市方案,就公司股票后续停牌及现金选 择权相关事宜,公司作出说明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一、公司股票将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暨公司股票停牌尚 余2 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4 条,公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 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应当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 日起停牌,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主动终止上市决议后及时披露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63),公司审议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A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9 月3 日(星期四)、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9 月 8 日(星期二)(B 股股东应在2026 年9 月3 日(即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股东会 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 年9 月4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直至深交 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投资者可于2026 年9 月2 日(星期三)至2026 年9 月3 日(星 期四)期间正常交易公司股票。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未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向深交所申请股票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2026 年9 月15 日)起复牌。

二、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不同于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现金选择权股权登 记日是公司确定有权参与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范围的日期。根据本次终止 上市方案,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包括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票的投资者及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投资者在内的广 大投资者均有足够的时间申请行使现金选择权,公司本次现金选择权的A 股股权 登记日拟定为2026 年9 月22 日,B 股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26 年9 月28 日。

因此,于2026 年9 月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除磐石润创外的全体A 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 的股份等情形除外)、于2026 年9 月2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除合贸公司外的全体B 股股东(限售或存 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均有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 权。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如有调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如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另行确定并公告现金选择权的具

体申报日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最终能否通过相关审批及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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