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九洲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6 月10 日~2027 年6 月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4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用途
累计已回购股数 1,541.2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75%
累计已回购金额 21,162.3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12元/股~16.0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5 日、2026 年6 月1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6 年5 月26 日 披露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2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含),不高于人 民币4 亿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6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 低于回购总量的4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2026-03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41.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成交的最高价为16.07 元/股,最低价为12.1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162.3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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