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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导读:*ST新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6 年9 月2 日停牌一天,并于2026 年9 月3 日开市起 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新元”变更为“ST 新元”,公司股票代码 仍为“300472”。

3.除了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 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63,708.97 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14,775.11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 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期初43,352,498.00 元减少至 12,337,722.89 元。若公司2026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或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上述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本次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 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935.77万 元、-34170.56万元、-39834.34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2189.24万元,报 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35.25万元。公司全体董事对 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于2026年4 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为2025年度,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 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三、本次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核, 同意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规定,公司股票 将于2026年9月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9月3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新元”变更为“ST新元”。

四、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六)(七)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2025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

2.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3.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2025年10月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5-1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 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 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 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尚同时存在三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须满足全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除了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 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63,708.97 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14,775.11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 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期初43,352,498.00 元减少至 12,337,722.89 元。若公司2026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或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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