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金太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金太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 日15:0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 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1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9 月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 年9 月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1 号金太阳办公楼四 楼第八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璐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 / 5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 人,代表股份27,47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9.8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24,292,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5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 人,代表股份3,186,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0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 人,代表股份3,186,4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 人,代表股份3,186,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032%。

3、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2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2%;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弃权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06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60%;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 5

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1%。

关联股东杨伟、方红、农忠超、杜燕艳、杜长波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2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3%;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06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97%;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3%。

关联股东杨伟、方红、农忠超、杜燕艳、杜长波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2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3%;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06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97%;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3%。

关联股东杨伟、方红、农忠超、杜燕艳、杜长波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201,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7%;反对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06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3 / 5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19%;反对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3%。

关联股东杨璐、YANG ZHEN 已回避表决。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5.0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CHEN ZHAN(陈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592,3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1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9,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65%。

CHEN ZHAN(陈湛)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郝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77,3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2.35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4,6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85%。

郝建国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55,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5%;反对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062,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48%;反对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弃权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3%。

4 / 5

胡庆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盖章及两名见证律师签名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2026 年09 月01 日

5 / 5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