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芯原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文 件。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调整未涉及增加新激励对象。
2、公司于2026 年8 月11 日至2026 年8 月2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首次授 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计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首次授 予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 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形:
2、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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