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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导读:维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602,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92%)的董事兼总经理赵东京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7%)。

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38%)的董事景梓森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有股份的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东京董高602,5600.5492%
景梓森董高70,0000.06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临时公告赵东京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获授股份。景梓森先生:股权激励获授股份。3.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
赵东京150,0000.1367%集中竞价
景梓森17,5000.0160%集中竞价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日,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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