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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迈信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证券简称:迈信林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
普通股股东人数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4,044,58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4,044,5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80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802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友志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张友志、王启、王成标、沈洁参加现场会议;巨浩、徐君、夏明、周余俊、尹琳以通讯方式参加。

2、董事会秘书王成标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管翁长青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3,882,91999.700886,5130.160075,1520.139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张友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3,552,69899.0898
2.02《选举王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9299.0354
2.03《选举王成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9299.0354
2.04《选举巨浩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9299.0354
2.05《选举沈洁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9299.0354
2.06《选举翁长青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9199.0354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周余俊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3,537,98999.0626
3.02《选举尹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8999.0354
3.03《选举查富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3,523,29599.0354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94,64670.939886,51315.551275,15213.5090

2、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张友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4,42511.5808
2.02《选举王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5,0196.2949
2.03《选举王成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5,0196.2949
2.04《选举巨浩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5,0196.2949
2.05《选举沈洁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5,0196.2949
2.06《选举翁长青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5,0186.2947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周余俊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9,7168.9367
3.02《选举尹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5,0166.2943
3.03《选举查富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0,68712.706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2.议案1、2.00、3.0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多、张理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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