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江能科: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22 元, 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50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 P=(P 0-V * Q / Q 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回 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 万元,不超过2,000 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 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800,000 股-1,60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0%-0.8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金额达到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0%。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 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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