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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绿亨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65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 案已经2026 年8 月28 日召开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157,809 股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3,157,809 股股份予以注销将导致注册 资本由原180,205,900 元变更为177,048,091 元,总股本由原180,205,900 股变 更为177,048,091 股。

公司于2026 年9 月1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减资公告刊登之日起45 日内,债权人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 号院4 号楼

2.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1 日-2026 年10 月16 日(工作日8:30-12:00; 13:30-18:00)

3.联系人:肖代友

4.联系电话:020-39004198

5.邮编:100095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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