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恒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8 月29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延期 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的通知于2026 年9 月1 日以口头、通 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增加临时议案通知的发出 豁免时限的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 年9 月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其中董事周书忠先 生、胡婉音女士、周恒跋先生、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武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行业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主要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 合内部激励实际拟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9 月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确保公司长 远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9 月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 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 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因统筹会议安排相关工作需要,经慎重考虑,决定将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延期至2026 年9 月17 日召开。本次延期召开股东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9 月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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