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大高科: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人调整为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第七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有一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其中一名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七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未设副董事长或有两名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 |
| 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如有一名以上副董事长,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设副董事长的,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未设副董事长或有两名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九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如有一名以上副董事长,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其中一名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 第九条公司设副董事长的,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未设副董事长或有两名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四、关于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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