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兴材料: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公司董事杨国华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132%);公司董事姚国华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05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杨国华先生及姚国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杨国华 | 集中竞价 | 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31日 | 45.98 | 70,000 | 0.0132 |
| 姚国华 | 集中竞价 | 2026年8月27日-2026年8月31日 | 46.22 | 27,000 | 0.0051 |
注:减持比例计算中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下同。
杨国华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减
持的价格区间为45.30元/股-46.66元/股。姚国华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减持的价格区间为45.75元/股-46.75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杨国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286,000 | 0.0540% | 216,000 | 0.040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500 | 0.0135% | 1,500 | 0.000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4,500 | 0.0405% | 214,500 | 0.0405% | |
| 姚国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27,000 | 0.0240% | 100,000 | 0.018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750 | 0.0060% | 4,750 | 0.000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250 | 0.0180% | 95,250 | 0.0180% | |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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