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派诺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邓翔、李健、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翔,李健、珠海乐创、珠海乐派、李思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6年8月31日,邓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李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上述股份减持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翔及一致行动人李健、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思秦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38.74%减至37.73%;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变动时间 |
| 邓翔 | 2026年8月31日 |
| 李健 | 2026年8月31日 |
| 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31日 |
| 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26年7月9日-2026年8月31日 |
| 李思秦 | 不适用 |
| 股票简称 | 派诺科技股票代码:920375 |
| 变动类型 | 增加□减少√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邓翔 | 集中竞价 | 50,000 | 0.03% |
| 李健 | 集中竞价 | 280,000 | 0.18% |
| 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582,752 | 0.38% |
| 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627,000 | 0.41% |
| 李思秦 | / | /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邓翔 | 持有股份 | 20,327,580 | 13.36% | 20,277,580 | 13.3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65,516 | 2.67% | 4,015,516 | 2.64% | |
| 李健 | 持有股份 | 12,598,040 | 8.28% | 12,318,040 | 8.1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19,608 | 1.66% | 2,239,608 | 1.47% | |
| 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18,724,160 | 12.31% | 18,141,408 | 11.9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44,832 | 2.46% | 3,162,080 | 2.08% | |
| 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5,878,600 | 3.86% | 5,251,600 | 3.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5,720 | 0.77% | 548,720 | 0.36% | |
| 李思秦 | 持有股份 | 1,408,680 | 0.93% | 1,408,680 | 0.9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8,680 | 0.93% | 1,408,680 | 0.93% |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58,937,060 | 38.74% | 57,397,308 | 37.7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914,356 | 8.49% | 11,374,604 | 7.48% | |
注:若出现计算值和各分项数值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 | 是□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邓翔、李健、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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