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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智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导读:海昌智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海昌智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及时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查阅公司章程、治理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资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等,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并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募集资金的审批流程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通过日常沟通、现场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等事项,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5现场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1次现场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其他重要事项不适用
10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不适用
11经营环境、业务、财务、管理、核心技术等重大变化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经核查,海昌智能及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的承诺主要为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阶段出具的承诺,相关承诺均在本督导期内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或者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序号报告事项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相关风险已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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