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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导读:锐科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1 日11:30 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星星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6 年8 月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 名,实际参加董事8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陈星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陈 星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因工作调整,邓先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辞去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后,邓先琨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邓先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总经理暨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的公告》。

2.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 经理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在新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到任前,由公司总经理邓先 琨先生临时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代行期间,邓先琨先生承担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相应的法律责任;代行期限至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 (总会计师)之日止,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总经理暨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附件:

邓先琨先生个人简历

邓先琨,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 计师。2010 年7 月至2021 年11 月,历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 计处会计、主任科员、一级主管、副处长、处长。2021 年11 月至2023 年2 月, 任湖北三江航天险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任无锡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邓先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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