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科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于2026 年8 月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 事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 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 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 拟定为105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年9月18日14点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会 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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