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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导读:甘肃能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说明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甘肃能 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 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和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

4、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 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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