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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导读:华峰化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2026年6月6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

告日之前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本次交易公告前一交易日(2026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22元/股,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个交易日(2026年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1.01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点

项目公告前21个交易日(2026年5月8日)公告前1个交易日(2026年6月5日)涨跌幅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002064.SZ)11.0110.22-7.18%
深证成指(399001.SZ)15,563.8015,314.70-1.60%
证监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883123.WI)5,812.995,432.34-6.55%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5.5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0.63%

综上,在剔除同期深证成指(399001.SZ)和证监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883123.WI)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露之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宪宇汪飞杭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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