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峰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于2026年9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及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章程内容 |
| 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五)查阅、复制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 |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五)查阅、复制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
|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提供。 |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通知股东到公司办公地点现场查阅,并应当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上述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股东的查阅、复制要求,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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