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威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有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45,945,2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5.17%)的大股东石旭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9,084,1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石旭刚 |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45,945,224 | 15.1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9,084,1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8,0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56,1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石旭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石旭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石旭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石旭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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