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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导读:飞鹿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前,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拓启航”)持有公 司26,916,3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73%,系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8,862,219股测算, 君拓启航持股比例预计为32.1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按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君拓启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3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君拓启航认购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君拓启航已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经股东会同意后,君拓启航即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免 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君拓启航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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