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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导读:奥美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奥美森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本督导期内,奥美森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奥美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内,奥美森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检查情况保荐机构就奥美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保荐机构对奥美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3.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龙 赵 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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