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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药康生物: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本公司”“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9.1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651,781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老岩”)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浙江自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溪岩”)、浙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谷岩”)、浙江自贸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星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砾岩”)系公司股东,上述转让方均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24%减少至47.8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8月2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南京老岩201,817,18549.20%
2浙江溪岩2,305,0440.56%
3浙江谷岩1,247,0500.30%
4浙江星岩699,6870.17%
5舟山砾岩4,368,0341.06%

注1:数据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南京老岩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舟山砾岩非药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低于总股本的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担任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均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南京老岩201,817,18549.20%5,500,0005,500,0001.34%47.86%
2浙江溪岩2,305,0440.56%2,205,0442,205,0440.54%0.02%
3浙江谷岩1,247,0500.30%1,247,0501,247,0500.30%0.00%
4浙江星岩699,6870.17%699,687699,6870.17%0.00%
5舟山砾岩4,368,0341.06%1,000,0001,000,0000.24%0.82%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本次转让后,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0.24%减少至

47.8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见下:

2026年

日,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合计9,651,78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合计持股比例由

50.24%减少至

47.88%。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南京老岩名称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211号
基本信息基因大厦A座11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浙江溪岩基本信息名称浙江自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海洋科学城临城街道百川道11号802室(D454号工位)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浙江谷岩基本信息名称浙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海洋科学城临城街道百川道11号802室(D453号工位)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浙江星岩基本信息名称浙江自贸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海洋科学城临城街道百川道11号802室(D455号工位)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南京老岩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1.34%
合计--5,500,0001.34%
浙江溪岩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2,205,0440.54%
合计--2,205,0440.54%
浙江谷岩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1,247,0500.30%
合计--1,247,0500.30%
浙江星岩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699,6870.17%
合计--699,6870.17%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的总股本数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南京老岩合计持有股份201,817,18549.20%196,317,18547.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1,817,18549.20%196,317,18547.86%
浙江溪岩合计持有股份2,305,0440.56%100,0000.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5,0440.56%100,0000.02%
浙江谷岩合计持有股份1,247,0500.3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47,0500.30%-0.00%
浙江星岩合计持有股份699,6870.17%-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9,6870.17%-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06,068,96650.24%196,417,18547.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6,068,96650.24%196,417,18547.88%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112,0000.51%6
2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693,0000.41%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524,0000.37%6
4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400,0000.34%6
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816,0000.20%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70,0000.16%6
7NomuraSingaporeLimite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10,0000.12%6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00,0000.12%6
9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30,0000.08%6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10,0000.08%6
1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36,7810.06%6
1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公司170,0000.04%6
13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02%6
14上海臻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15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16上海绵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17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

日,含当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家、证券公司

家、保险机构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家、私募基金

家、信托公司

家、期货公司

家、理财公司

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

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9.1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65.1781万股。(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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