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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关于新增惠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导读:惠云钛业:关于新增惠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惠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惠云转债”的转股来 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当前转股价格:10.74 元/股。

3、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6 年9 月2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9 号)同意注册。公司 于2022 年11 月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9 亿元,期限为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12 月14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云转债”,债券代码“12316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5 月2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8 年11 月2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10.80 元/股。

公司于2023 年5 月17 日召开了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 总股本4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惠云转 债”转股价格由10.80 元/股调整为10.7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3 年5 月26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惠云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4 年5 月14 日召开了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 年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惠云转债”转股价格由10.78 元/股调整为10.7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4 年5 月27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惠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5 年5 月20 日召开了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 年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1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惠云转债”转股价格由10.75 元/股调整为10.7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5 年5 月29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惠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云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74 元/股。

二、“惠云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累计已有911 张“惠云转债”转换成公司A 股普通股, 累计转股数量为8,440 股,“惠云转债”剩余可转债为4,899,08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 为489,908,900 元人民币。

三、关于确认及变更“惠云转债”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变更转股来源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公司可转债原转股来源为“新增股份”,现新增使用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故 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来源的 生效日期为2026 年9 月2 日。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6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7.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86,76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已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账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号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3134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规定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指定上述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 转股账户的手续;

2、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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