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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龙净: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导读:紫金龙净: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证券简称:紫金龙净公告编号:2026-065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

142,247,510股

、发行价格:

14.0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0.60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86,661,458.15元

?新增股票预计上市时间: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142,247,510股已于2026年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发行对象”“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已取得紫金矿业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紫金矿业拟全额认购紫金龙净定向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

(2)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3)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进行了调整。针对此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上杭县财政局进行了批复。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6年5月14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42,247,510股

3、发行价格:14.06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0.60元

5、发行相关费用:13,338,532.45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1,986,661,458.15元

7、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2026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361Z002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紫金矿业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999,999,990.60元。

2026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361Z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8月24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0.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38,532.4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661,458.1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2,247,51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844,413,948.1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9月1日,公司本次新增的142,247,51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1、保荐人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紫金矿业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对外公开或以变相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或信托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代持情形的协议安排;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紫金龙净及其子公司、紫金龙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或紫金龙净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紫金龙净及其子公司、紫金龙净持股5%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前述主体的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

紫金龙净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安排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方案》的要求;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认购的数量、认购股份限售期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紫金矿业142,247,510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2,247,51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名。本次发行对象为紫金矿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7987632G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注册资本265,897.331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42,247,510
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紫金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

)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最近一年,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关联方之间相关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交易、重大协议之外,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相关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26年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紫金矿业国有法人267,764,57621.08%00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3,412,3029.72%00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956,4033.54%00
福建龙翔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840,5223.37%0冻结42,840,5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6,295,2502.07%00
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180,0001.43%0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其他18,156,6761.43%0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其他17,569,8631.38%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17,413,1471.3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7,267,9961.36%00
合计587,778,83546.27%042,840,522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紫金矿业国有法人410,012,08629.03%142,247,5100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3,412,3028.74%00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956,4033.18%00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0,000,0002.1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其他26,295,2501.86%00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其他22,063,4631.56%0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其他18,156,6761.29%00
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101,0001.28%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17,227,2471.22%0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1组合其他16,299,1211.15%00
合计726,523,54851.43%142,247,510

本次发行后,紫金矿业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杭县财政局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紫金矿业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直接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紫金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合计超过3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数量(股)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紫金矿业267,764,57621.08%410,012,08629.03%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44,956,4033.54%44,956,4033.18%
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4,790,5500.38%4,790,5500.34%
合计317,511,52925.00%459,759,03932.5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

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紫金矿业已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已审议通过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

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5%以上股东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9.82%被动稀释至8.83%,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数量(股)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龙岩国投123,412,3029.72%123,412,3028.74%
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258,6000.10%1,258,6000.09%
合计124,670,9029.82%124,670,9028.83%

上述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致,龙岩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42,247,51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
非限售流通股1,270,046,293100.00%1,270,046,29389.93%
限售流通股--142,247,51010.07%
总股本1,270,046,293100.00%1,412,293,803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本次发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公司持续稳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本次发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增加,有效缓解公司日益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所导致的现金流压力。此外,本次发行募集的流动资金到位,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相应提升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紫金矿业。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同时,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保荐代表人:杨玉国、张小宙

项目协办人:谢晓雯

项目组其他成员:江懿涵、冯笳峻、薛文钧、闫嘉琪、袁海峰

联系电话:020-66338888传真:020-87553600

(二)发行人律师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林涵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写字楼22层经办律师:林涵、韩叙联系电话:0591-88065558传真:0591-88068008

(三)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刘维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经办会计师:张立贺、杨东阳联系电话:0592-2218833传真:0592-2217555

(四)验资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刘维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经办会计师:张立贺、杨东阳联系电话:0592-2218833传真:0592-2217555特此公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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