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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关于2026年8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导读:宁波能源:关于2026年8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能源公告编号:2026-053债券代码:242520.SH债券简称:GC甬能Y1债券代码:243774.SH债券简称:25甬能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8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8,000万元9,177.87万元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1,670万元24,410.78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945,251.9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1.4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和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提供合计9,67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2026年6月资产负债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万元)年度预计最高担保余额(万元)债权人名称本月担保金额(万元)本次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科丰热电10047.5740,00035,00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0003,9240.71
朗辰新能源10063.4780,00070,0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7000.00
合计120,000105,000/9,6703,9240.71

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对科丰热电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此次为续签合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科丰热电的担保余额为9,17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6%;公司对朗辰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24,410.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43%,上述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公司参股公司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石油”)向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罐容2.8万吨(启用罐

容2.8万吨)及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罐容11.4万吨(启用罐容11.4万吨)已于8月获批并正式启用,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华泰石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2026-022)和《宁波能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3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华泰石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7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何水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32786568
成立时间2003-10-08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蒸汽热量、电力电量、热水、冷水(不含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相关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维护。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2,313.3729,997.93
负债总额15,373.0013,351.44
资产净额16,940.3616,646.50
营业收入16,001.3725,124.08
净利润293.8716.55

(二)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蒋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G6QTH1M
成立时间2022-01-24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注册资本32,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80,724.9478,286.65
负债总额51,239.2749,477.85
资产净额29,485.6728,808.79
营业收入4,526.048,841.67
净利润125.07-382.13

(三)被担保人三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公司持有其20%股权,上海开程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8%股权,北京京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2%股权。
法定代表人王冠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762530411R
成立时间2004-05-31
注册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66号901室
注册资本114,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港口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34,346.85230,391.89
负债总额146,291.77143,552.11
资产净额88,055.0886,839.78
营业收入8,739.8011,985.24
净利润1,165.13-1,599.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债权人名称担保协议签署日期担保合同金额(万元)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
科丰热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6-08-078,000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朗辰新能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08-191,670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5、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科丰热电和朗辰新能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华泰石油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其开展低硫燃料油和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出具担保函是根据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的相关规定。华泰石油核心管理团队在油库运营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期货交割库安全管理能力,其第一大股东中化兴中为央企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此外,华泰石油对储罐内的油品均投保了全额的财产一切险,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华泰石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其出具担保函是根据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的相关规定,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华泰石油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45,251.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71,711.9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6,760.00万元(均为反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71.43%、103.68%和55.6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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