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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张小泉: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 年度 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 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相关中期分 红前提条件及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 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15,6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导致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 自公司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 生变化。

4.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2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9 月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9 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9 月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9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股东杭州 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先 生、张樟生先生、张新程先生、首发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董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夏乾良、王现余、吴晓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 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同时因执行法院裁定,受让前述股东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方需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 号

2. 咨询联系人:平燕娜

3. 咨询电话:0571-88153668

4. 传真电话:0571-88153677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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