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爱我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在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5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东银玉衡持有公司股份151,518,202股,持股比例由7.43%减少至6.43%,触及1%整数倍。
2、东银玉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持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东银玉衡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东银玉衡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3,55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东银玉衡持股数量由175,073,202股减少至151,518,202股,持股比例由7.43%下降至6.4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减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56室-95(集中办公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1日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权益变动过程 | 东银玉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3,55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东银玉衡持股数量由175,073,202股减少至151,518,202股,持股比例由7.43%下降至6.4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我爱我家 | 股票代码 | 000560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355.50 | 1 | |||
| 合计 | 2,355.50 | 1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07.3202 | 7.43% | 15,151.8202 | 6.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07.3202 | 7.43% | 15,151.8202 | 6.4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东银玉衡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东银玉衡作为交易对方通过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孳息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东银玉衡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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