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出版传媒:关于参与设立数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9证券简称:出版传媒公告编号:2026-035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设立数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4,000万元参与设立辽宁省数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基金”)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4%,首期实缴20%,即4,800万元,具体出资金额及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鸿投资”)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
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相关风险提示:该事项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作各方尚未
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部分拟出资合伙人尚未完成内部投资决策流程,最终以合伙协议为准;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成功设立或完成备案的风险;基金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的投资标的风险;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为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高公司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公司拟参与设立辽宁省数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公司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4,000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24%,首期实缴20%,即4,800万元,具体出资金额及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本基金拟聚焦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领域,以科技赋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投资逻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在文化和互联网产业中的应用。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投资类型
| 投资类型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
| 私募基金名称 | 辽宁省数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总认缴金额24,000万元,首期实缴20%,即4,800万元?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募集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他:_____ |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其他:_____ |
|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其他:聚焦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领域,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数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核定投资总额范围内,全权签署合伙协议及本次拟投资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商务文件;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总额范围内,调整并决定具体投资金额、出资时间、条款细节等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投资所需全部签字及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的控股股东出版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博鸿投资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 法人/组织全称 | 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000594816073H |
| 法定代表人 | 段蕾 |
| 成立日期 | 2012/04/19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 普通合伙人 |
| 主营业务 | 项目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类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 |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资方
|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资方 | ?是□否 |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全称 | 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99706025X□不适用 |
| 备案编码 | PT1900001700 |
| 备案时间 | 2014/05/26 |
| 法定代表人 | 胡曙光 |
| 成立日期 | 2012/06/29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1200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2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678号5楼502E室、502F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2楼1210-1217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为国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包括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等实际控制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2、其他基本情况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意”)作为国泰海通证券旗下唯一的文化科技投资平台,管理规模超140亿元,投资项目超百个,整体业绩良好,团队专业、风控严格,具备顶尖的文化产业投资能力。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海通创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博鸿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基本情况详见上文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三)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MA1052NM8T |
| 成立日期 | 2019/12/17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西路34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西路3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正尧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四)国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国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81002684U |
| 成立日期 | 2008/10/23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0-17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0-17室 |
| 法定代表人 | 韩志达 |
| 注册资本 | 550000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五)辽宁省创新发展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 法人/组织全称 | 辽宁省创新发展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2MAKJFQDQ9E□不适用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辽宁财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6/08/03 |
| 注册资本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2号同方广场S0244 |
| 主要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2号同方广场S0244 |
| 主要合伙人 | 辽宁国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财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三、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 | 辽宁省数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规模(万元) | 100,000 |
| 组织形式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尚未设立完毕 |
| 存续期限 | 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后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可相应延长经营期限。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聚焦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领域,以科技赋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投资逻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在文化和互联网产业中的应用。 |
| 主要经营场所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
| 备案编码 | 尚未备案完毕 |
| 备案时间 | 尚未备案完毕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首期备案款(万元) | 本次合作前持股/出资比例(%) | 本次合作后持股/出资比例(%) |
| 1 |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 30,000 | 6,000 | 0 | 30 |
| 2 | 国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 24,000 | 4,800 | 0 | 24 |
| 3 | 辽宁省创新发展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 20,000 | 4,000 | 0 | 20 |
| 4 |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 24,000 | 4,800 | 0 | 24 |
| 5 | 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出资人 | 1,000 | 200 | 0 | 1 |
| 6 | 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出资人 | 1,000 | 200 | 0 | 1 |
| 合计 | 100,000 | 20,000 | - | - | ||
基金实行双GP、单一管理人制,决策机构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3名,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委派2名,投决会决策机制为4票以上(含)通过,投决会决议方可生效。
2.各合伙人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海通创意作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按本协议之规定全权负责本有限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控制、决策的全部职权,该等职权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另一普通合伙人博鸿投资负责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监督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享有投资收益权利、监督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资本账户信息及被投资企业情况的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提议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等权利。除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管理或其他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管理费用
投资期:海通创意和博鸿投资收取基金管理费与普通合伙人费用,合计按基金实缴金额的2%/年收取;
退出期:海通创意和博鸿投资收取基金管理费与普通合伙人费用,合计按基金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1.5%/年收取。(最终以合伙协议为准)
4.收益分配
基金按照“先回本后分利、先门槛收益后超额收益”的顺序进行分配。基金年化收益率8%(单利),基金全体合伙人分配全部本金和年化收益后普通合伙人再提取收益分成。对基金收益率超过8%/年的部分,则提取20%作为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80%由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清算完毕后,基金的投资收益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基金聚焦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领域,以科技赋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投资逻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在文化和互联网产业中的应用。本基金在上述领域的投资金额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实缴出资总额的4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基金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20%,即人民币2亿元。
2.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后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可相应延长经营期限。
3.基金管理费:投资期:海通创意和博鸿投资收取基金管理费与普通合伙人费用,合计按基金实缴金额的2%/年收取。
退出期:海通创意和博鸿投资收取基金管理费与普通合伙人费用,合计按基金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1.5%/年收取。(最终以合伙协议为准)
4.决策委员会:基金实行双GP、单一管理人制,决策机构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3名,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委派
2名,投决会决策机制为4票以上(含)通过,投决会决议方可生效。
5.投资退出:基金主要通过被投企业首发上市或并购、股权回购、股权转让、股权置换、合同约定、司法诉讼等方式实现退出。
6.合伙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以上内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本次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专业投资管理团队为公司投资发展进一步拓展优质项目资源,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本次投资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投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数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数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闯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核定投资总额范围内,全权签署合伙协议及本次拟投资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商务文件;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总额范围内,调整并决定具体投资金额、出资时间、条款细节等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投资所需全部签字及相关手续。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八、风险提示
(一)该事项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部分拟出资合伙人尚未完成内部投资决策流程,最终以合伙协议为准;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成功设立或完成备案的风险。
(二)基金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的投资标的风险。
(三)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
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