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祥和实业:关于“祥和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和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13.37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9 月9 日至2032 年3 月2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 张,期限为6 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50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6 年3 月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祥和转债”, 转债代码“113701”。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祥和转债” 自2026 年9 月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祥和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 年2.0%、第六年2.5%。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 年,即自2026 年3
月3 日至2032 年3 月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3 月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9 月9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3 月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37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3701
转债简称:祥和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祥和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 股的可 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 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祥和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 年9 月9 日至2032 年3 月2 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祥和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 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
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祥和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6 年3 月3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 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祥和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59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37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6 年6 月22 日起,“祥和转债”转 股价格由13.59 元/股调整为13.3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 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 k) /(1+n+k);]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k) /(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
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的,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祥和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联系邮箱:ttxhsy@ttxh.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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