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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导读:神宇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神宇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复星联系电话:025-8338807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骏联系电话:025-833880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在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设备存放尚需优化问题并督促公司整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凤凰山新建厂区,因新建厂区尚处于建设期间,暂不具备大批设备进场与安装条件,部分募投项目设备暂存于公司现有厂区。针对前述事项,保荐人已
项目工作内容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待厂房完成施工装修后尽快完成募投项目设备搬迁。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2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5日、2026年7月2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围绕《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设备存放尚需优化。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凤凰山新建厂区,因新建厂区尚处于建设期间,暂不具备大批募投项目设备进场与安装条件,部分募投项目设备主要暂存于公司现有厂区。(1)关注公司设备搬迁计划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加快推进现有厂区募投项目设备向凤凰山新建厂区的搬迁工作,并持续跟进新建厂区建设进度。(2)督促公司规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进度及资金安全,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所作的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2、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3、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4、利润分配承诺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6、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股权激励承诺
1、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承诺不适用
2、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不适用
3、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不适用
2026年半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的承诺
1、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神宇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吕复星李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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