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蓝集团: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临时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唐歌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0,1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885%)的董事唐歌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 个交易日后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32,5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2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
唐歌 董事 130,106 0.08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32,52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21%。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3 个月内(2026 年9 月28 日至2026 年12 月 27 日)。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临时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唐歌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之日,唐歌女士已履行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等文件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 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唐歌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9 月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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