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佛塑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3520345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3520345号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佛塑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佛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佛塑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佛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佛塑科技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本鉴证报告仅供佛塑科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之目的使用,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小军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樊朝娴 | ||
| 中国福州市 | 2026年09月03日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3号)批复,本公司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发行1,228,346,404股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方式,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同时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2,467,19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1元,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97.71元,坐扣承销和独立财务顾问费用1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4,999,997.71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材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65,331.36元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2,834,666.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4011590340号)。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别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6年6月30 | 备注 |
| 日余额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汾江分行 | 44050166885309006666 | 募集资金专户 | 492,499,998.85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22481170466 | 募集资金专户 | 492,499,998.86 | ―― | 已销户 |
| 合计 | ―― | ―― | 984,999,997.71 | ―― |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支付现金对价,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无法作为独立的经济分析对象,预计效益未作测算,实际效益也无法单独核算。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
(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3号)批复,本公司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金力新能源100%的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募集配套资金。金力新能源已于2026年1月21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公司持有金力新能源100%股权,金力新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金力新能源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1,450,953.55 | 1,313,748.24 | 1,254,120.43 |
| 负债总计 | 862,395.81 | 812,615.45 | 802,833.2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8,557.75 | 501,132.79 | 451,287.15 |
注:2026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3.生产经营、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收入 | 318,483.53 | 427,931.47 | 263,863.35 |
| 净利润 | 67,752.24 | 44,059.85 | -9,144.32 |
注: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4.金力新能源效益实现、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
本公司与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德州海乾瀚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8名交易对方(以下称为“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金力新能源在2025至2027年度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承诺期届满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若金力新能源在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值,由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补偿。
金力新能源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累计实际完成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44,971.48 |
| 占累计承诺业绩的比例 | 28.11% |
注: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截至2026年6月30日,金力新能源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相关承诺事项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202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配套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6月份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配套募集资金982,834,666.35元已于2026年1-6月份用于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十、其他差异说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8,283.4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98,305.1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98,305.1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6年度 | 98,305.13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支付现金对价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0.00 | 不适用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58,283.47 | 58,283.47 | 58,305.13 | 58,283.47 | 58,283.47 | 58,305.13 | 21.67 | 不适用 |
| 合计 | 98,283.47 | 98,283.47 | 98,305.13 | 98,283.47 | 98,283.47 | 98,305.13 | 21.67 | 不适用 | ||
注1: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闲置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公司将利息收入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情况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1-6月 | ||||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见“七、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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